光和光学: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2024年04月2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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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1460        证券简称:光和光学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上海光和光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  (2023)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无                              0                0  无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无                              0                0  无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无                              0                0  无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无                              0                0  无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  10,000,000                0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
            受的)                                              务开展的实际需要

合计                  -            10,000,000                0          -

(二) 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 执行

                                                                                  公告编号:2024-006

                                                        事务合伙人

                  新竹县竹北市竹北  境外企业          钟永源

 技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里十兴路 305 巷 10

                  弄 6 号

 上海远遂工贸有限  上海市双阳路 181  有限责任公司(自

                                                        高致远

 公司              号(西大楼)207 室 然人独资)

 上海高光商务咨询  上海市双阳路 181  有限责任公司(国

                  号(东大楼)203-5                    张越

 有限公司                            内合资)

                  室

 上海莜鹏投资管理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

 合伙企业(有限合  路 1142 号 23 幢    有限合伙企业      吴江勤

 伙)              5073-12 室

 上海彪鹏投资管理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

 合伙企业(有限合  路 1142 号 23 幢    有限合伙企业      吴坚

 伙)              5073-13 室

 上海鹏彪咨询管理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

 合伙企业(有限合  路 1142 号 23 幢    有限合伙企业      卢倩

 伙)              5073-14 室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技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本公司董事长钟永源持有技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20%股份,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

  上海远遂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本公司董事高致远持有上海远遂工贸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

  上海高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高为彪持有上海

                                                                                  公告编号:2024-006

高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96%股份。本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祝健持有上海高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5.14%股份。本公司监事罗毅华持有上海高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8.59%股份。本公司监事张越持有上海高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6.02%股份。

  上海莜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上海彪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上海鹏彪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2024 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上海远遂工贸有限公司借款总额不超过 6,000,000.00
元;向上海高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借款总额不超过 1,000,000.00 元;向技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总额不超过 1,000,000.00 元;向上海莜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总额不超过 1,000,000.00 元;向上海彪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总额不超过借款总额不超过 500,000.00 元;向上海鹏彪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借款总额不超过 500,000.00 元。6 家关联方企业借款总额不超过 10,000,000.00 元,
均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临时资金短缺使用。此借款均为无息借款且未设定任何担保或抵押。在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

                                                                                  公告编号:2024-006

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光和光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光和光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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