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尔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2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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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3154        证券简称:希尔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154          希尔股份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588 号业务楼 3A308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监事会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现将根据公司经营和管理主要工作拟定的《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监事予以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
益总额,以及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
(五)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财务指标内容。
(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七)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更长远利益,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八)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根据《公司法》、《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前,本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成立。

  现董事会提名黄家才先生、谢奕先生、杨振先生、邹红女士、阚双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家才先生、谢奕先生、杨振先生、邹红女士、阚双星先生均为连选连任。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根据《公司法》、《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新一届监事会成立前,本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成立。

  现监事会提名谷炜炜先生、胡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其中谷
炜炜、胡琪均为连选连任。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2: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阚双星,021-54814474/15021776864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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