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154 证券简称:希尔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154 希尔股份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588 号业务楼 3A308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监事会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现将根据公司经营和管理主要工作拟定的《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监事予以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 益总额,以及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 (五)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财务指标内容。 (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七)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更长远利益,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八)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根据《公司法》、《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前,本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成立。 现董事会提名黄家才先生、谢奕先生、杨振先生、邹红女士、阚双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家才先生、谢奕先生、杨振先生、邹红女士、阚双星先生均为连选连任。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根据《公司法》、《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新一届监事会成立前,本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成立。 现监事会提名谷炜炜先生、胡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其中谷 炜炜、胡琪均为连选连任。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2: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阚双星,021-54814474/15021776864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