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1421 证券简称:泰隆电力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泰隆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8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 公告编号:2024-011 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421 泰隆电力 2024 年 5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河南三多律师事务所姜静、张宏东律师 (七)会议地点 新乡市(高新区)开发区静东街坊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 2023 年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并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各项运营 结果,对 2023 年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由监事会主席张盈盈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编写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汇报并分析原因。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经公司董事会提议,提出 2023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本年度未分配利润加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公司滚动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1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为基础,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和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 4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上发布的《河南泰隆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审计报告并同意对外报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和信审字(2024)第 000514 号,现提请 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外报出,并确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2024 年 4 月 26 日。 (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2024 年4月 26 日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1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代理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8 日 8:00-9:00 (三)登记地点:新乡市(高新区)开发区静东街坊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荆惠娟 0373-638359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河南泰隆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河南泰隆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河南泰隆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