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4046 证券简称:金锐同创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金锐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职工代表监 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金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318,500股,占公司股本的 43.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闫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78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9.5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胡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9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董方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长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95,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晓筠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8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韩金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高钧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8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9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夏莹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海宁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 3 年,自2024 年 4月 25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4-008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金锐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金锐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金锐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会议决议》。 金锐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