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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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1409        证券简称:华油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华油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闽山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林爱民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对 2023 年度公司整体生产情况、治理情况以及总经理职权履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 2024 年生产经营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及公司经营情况做出具体报告,并对 2024 年度公司发展方向及工作进行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进行决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进行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公司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生净亏损 1,269,668.80 元,累计亏损
32,814,154.76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60,002,000.00 元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资金预算使用情况,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委托投资理财额度设定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授权使用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止。委托理财额度是指公司在任一时点持有全部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包括因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交易手续费、认购费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不得利用上述资金开展杠杆交易。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委托理财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申请人民币 300 万元银行授信,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 1 年。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与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不可循环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华油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华油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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