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气: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6日查看PDF原文
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

  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
  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
  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
  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
  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
  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
  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
  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
  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
  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
  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
  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
  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8、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
  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
  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根据以前年度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及占期末余额比例在10%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a.合并范围内关联单位不计提;b.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c.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商品销售类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 2    建筑安装维修类款项

  B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 1  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资产组合 2  未到期质保金

  C.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等低信用风险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其他往来款

  经过测试,上述其他应收款组合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其他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为原材料、在途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劳务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0、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 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
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1、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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