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
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
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82,748.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893,132.91
项目 金额 备注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33,969.9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59,162.97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759,162.97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6.67 0.1388 0.1388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7.40 0.1540 0.1540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适用该规定,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139,615.84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50,000.00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
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82,748.75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93,132.91
减:所得税影响数 -133,969.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59,162.97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