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6日查看PDF原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
  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
  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
  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
  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
  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 16 号
  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
  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A.  本公司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6,499.25        938,691.89      62,192.64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843.89        120,186.88      62,342.99

未分配利润                      28,960,947.89      28,960,797.54        -150.35

所得税费用                        -231,857.94        -231,707.59        150.35

  B.  本公司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6,499.25        938,691.89      62,192.64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843.89        120,186.88      62,342.99

未分配利润                      33,161,696.65      33,161,546.30        -150.35

所得税费用                        -232,230.33        -232,079.98        150.35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四、 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6.00%
              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7.00%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00%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见下表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深圳钛铂新媒体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15.00%

深圳深豪自媒体有限公司                                                      25.00%

北京钛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5.00%

杭州钛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5.00%

  (二)税收优惠

  1、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取得编号为 GR202244207611 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
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 2023 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 15%的优惠政策。

  2、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 13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
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的规定,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
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深圳深豪自媒体有限公司、北京钛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杭州钛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3 年度适用该税收优惠政策。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库存现金                                                  --              20.17

    银行存款                                        14,319,917.22        3,144,564.03

    其他货币资金                                          100.00            100.00

    合计                                            14,320,017.22        3,144,684.2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系存放在本公司支付宝、微信账户内的资金。期末,本公司不
  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1)明细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50,022,002.42  65,385,625.93
        产

    其中:理财产品                                      50,022,002.42  65,385,625.93

    合计                                                50,022,002.42  65,385,625.93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2,682,521.48                2,221,555.48

1-2 年(含 2 年)                                      --                3,755,498.48

2-3 年(含 3 年)                            3,755,498.48                  135,000.00

3-4 年(含 4 年)                              135,000.00                          --

4 年以上                                      52,307.00                    52,307.00

小计                                        6,625,326.96                6,164,360.96

减:坏账准备                                4,076,931.55                4,053,883.25

合计                                        2,548,395.41                2,110,477.71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期末余额

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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