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出租方 租赁资产 息支出 名称 种类 本期发 上期发 本期发 上期发 本期发 上期发生 生额 生额 生额 生额 生额 额 戴贵 房 屋 建 筑 344,760. 441,092. 71,140.9 43,908.2 -368,235. 1,657,059 物 00 00 3 0 54 .42 戴政希 房 屋 建 筑 344,760. 441,092. 71,140.9 43,908.2 -368,235. 1,657,059 物 00 00 2 0 53 .42 (3) 关联担保情况 ①本集团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戴贵 6,500,000.00 2023-4-21 2026-4-21 否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戴贵 700,000.00 2023-10-1 2024-03-31 4、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西安中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746,450.00 1,495,206.44 13,431,357.80 671,567.89 合计 6,746,450.00 1,495,206.44 13,431,357.80 671,567.89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 戴贵 0.62 103,428.31 戴政希 103,428.31 陕西戴楷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606,544.88 1,790,000.00 合计 606,545.50 1,996,856.62 其他应付款: 戴贵 658,961.90 1,488,416.17 合计 658,961.90 1,488,416.17 八、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 其他重要事项 1、 影响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及应对措施 本公司2023年发生净亏损3,308,830.91元,且于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18,510,469.42 元,股东权益合计47,609.02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2,626,826.55元。公司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下降,若不能扭转利润下滑的趋势,将面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公司针对上述情况的应对措施如下: (1)通过设计创新、构建智能化事业部和家装事业部、品质施工、服务优化等措施提高市场竞争力; (2)通过加大品牌建设、渠道拓展、合作联盟等措施全方位多维度布局营销; (3)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效率和经营能力,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和催收,采用催讨、诉讼、仲裁等多种方式积极追偿。 十一、 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3,217.85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77.37 小计 20,395.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20,395.22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收益率(%) 益 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4.41 -0.29 -0.2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195.60 -0.30 -0.30 西安宝马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明确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规定的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豁免不得适用于会产生金额相同且方向相反的暂时性差异的交易。因此,本集团需要为初始确认租赁和固定资产弃置义务产生的暂时性差 异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 规定,并对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本集团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13,217.85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77.3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0,395.22 减:所得税影响数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0,395.22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