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电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9日查看PDF原文
025 年 49,000    0    49,000    0.2106%
        监、董事    年 5 月  9 月 22 9月8日

        会秘书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邵岚          副总经理          离任                无                退休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4                0                0                4

生产人员                          48              12              15              45

销售人员                          44                3                2              45

技术人员                        126              16                6              136

财务人员                          5                0                0                5

行政人员                          2                0                0                2

    员工总计                  229              31              23              237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5                          5

            本科                                        53                          57

            专科                                      116                        118

          专科以下                                      55                          57

          员工总计                                    229                        237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享受相应的培训计划;报告期内无需公司承担离退休人员费用。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股份公司自设立之日起,就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订了《公司章程》,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程序,并根据《公司章程》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以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作。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各项其他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经营决策也都按《公司章程》和各项其他规章制度履行了法定程序,合法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能够保持独立性,对本年度的监督事项没有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有效的执行,能够满足公司目前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将依据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中审亚太审字(2024)002075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27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  陈吉先        周升凤

字年限                      1 年            1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3
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常工电子)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常州常工电子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常州常工电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常州常工电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3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常州常工电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常州常工电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常州常工电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常州常工电子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常州常工电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常州常工电子不能持续经营。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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