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327 证券简称:米莫金属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327 米莫金属 2024 年 5 月 2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剑桥颐华(苏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予以汇报,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2023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议案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并作出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详细的《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苏州广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 联租赁交易金额为 0.36 万元,议案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九)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本公司审计过程中的尽职尽责及专业性的表现,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议案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7:30-9:3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修銮 联系电话:0512-63370771 传真:0512-63370773 电子邮箱:cgb1@mimomim.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屯村社区邱舍开发区东古路 28 号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二)《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