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之畅: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9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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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①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公司确认的金融资产以及本公
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信
用期通常为 1 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 6 个月,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贷期。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

  本公司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本附注四、7“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九、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程淑侠,持有本公司 78.69%的股份。

  2、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黄杨                                                          董事

张相程                                                      副总经理

刘天军                                                        监事

  3、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无。

  4、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张相程                        839.80        41.99

      合  计                  839.80        41.99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黄杨                                                2,646.37            1,498.00

张相程                                                                19,121.70

刘天军                                                                  756.60

              合  计                              2,646.37          21,376.30

  十、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 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0,510.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445,100.00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
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
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75.05

                      小  计                              518,285.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                              518,285.40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明细如下:

          项  目                  涉及金额                原  因


增值税先征后返、即征即退                65,225.3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98      -0.37      -0.3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15      -0.42      -0.42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指标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0          710.02              0

未分配利润      12,921,347.52      1,291,281.34

盈余公积          3,117,665.09      3,117,657.74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根据解释 16 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
溯应用。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
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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