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得环境: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9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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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

    公司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资产,包括房屋使用权、办公设备、车辆、商标权、专利及软件著 作权等。前述房屋使用权、办公设备、车辆、商标等均为公司所有。专利及软件制作权等知识产权为 公司自主设计申报、自主研发、自主拥有和独占使用或授权使用的。公司资产完整、产权明晰,不存 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监事,由董事会聘用高级管理 人员,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完全独立管理。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之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机构独立

    公司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置了

 各业务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公司的业务经营场所和办公机构与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 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的组织机构独立于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 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运作的情况。
 5.财务独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 务会计核算体系,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 账户,不存在与股东或其他第三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照章纳税, 与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无混合纳税现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或其 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财务部门业务开展的情况。

    公司具备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现代企业规范管理、规范治理的要 求。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管理制 度,公司通过这些内部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进行规范,并能够得到 有效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将根据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 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
                                            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629 号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28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庄继宁                高旭升

                                            5 年                  5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5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5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629 号
 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得环境)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赫得环境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赫得环境,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赫得环境 2023 年度发生净亏
 损 315.15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赫得环境未分配利润为-1,437.66 万元,净资产为 90.44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94.58%。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 在可能导致对赫得环境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 见。

四、其他信息

  赫得环境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赫得环境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赫得环境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赫得环境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
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赫得环境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赫得环境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1,290,674.04            3,109,271.36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五(二)          11,147,112.63            8,761,532.30

 应收款项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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