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 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能够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和与收益相关的,分别 按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标准进行分解确认;难以区分的,将该政府补助 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 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 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 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 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 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 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 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 款费用。 (十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 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 易或事项。 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 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不会转回。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 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 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 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 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十八)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 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 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 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 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 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 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 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 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 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 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 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 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 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 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 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 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 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 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 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 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 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 租赁。本公司将全新资产价值较低的单项租赁资产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 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