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 0 4 行政人员 9 0 1 8 销售人员 5 0 0 5 生产人员 2 0 1 1 技术人员 28 0 6 22 员工总计 48 0 8 40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1 1 硕士 1 1 本科 23 20 专科 21 16 专科以下 2 2 员工总计 48 40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人员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稳定。 2、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对每个工作岗位坚持实行基本工资加项目绩效的薪酬方式,每位员工薪酬与项目、成果挂钩,使能者多劳多得,从实行至今效果显著,员工积极主动,充满活力,实施的项目速度越来越快、质量越来越好,已经符合公司最初提倡的一个公平、公正、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人才培养与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培训计划,按周、月、季度、年有针对性的对各个岗位实行专业性的内部培训,且多次组织参与外部老师专业课程学习,培养员工专业、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使员工专业技能与个人综合能力快速提升。 4、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报告期内,无公司需要承担费用的离职退休职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人员管理上依据相应的《管理层绩效考核办法》、《员工手册》、《绩效提升体系》进行科学管理。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公司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基本能依法运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基本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积极参与和监督公司各项事务,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合理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经营管理层制定的发展战略在日常经营中予以执行,保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的独立意见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行业软件研发与销售,产品全部为自主研发,从研发、设计、销售、施工、售后都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的干涉、控制,亦未因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 2、人员独立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具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完全独立管理。 3、资产独立 公司合法拥有与目前业务有关的固定资产、著作权等所有权与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股东占用公司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公司也未为其提供担保。 4、机构独立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聘请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高级管理层并设有独立的办公机构和经营部门。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并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与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公司的财务人员专职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开具独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且独立纳税,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情况。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政策,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未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号。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深旭泰财审字[2024]075 号 审计机构名称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深圳福田区滨河大道 9003 号湖北大厦 29 南 B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27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 谭旭明 尹擎 字年限 1 年 1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0 万元 审计报告 深旭泰财审字[2024]075 号 湖南成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成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聪软件”或“本公司”)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成聪软件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