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为-4,682.27 元、盈余公积-205.96 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
整了 2022 年 1 月 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为 1,853.64 元、盈余公积-205.96 元。同时,
本公司对 2022 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
整。
(2)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重新界定 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 2022 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10,417.82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10,417.82元。2022 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项目减少12,256.26 元。
(3)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
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10,500.00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债务重组损益 676,952.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861.18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43,591.12
减:所得税影响数 96,538.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47,052.45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