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月 14 日 月 4 日 王洁 董事 女 1968 年 2022 年 9 2025 年 9 1,500,000 0 1,500,000 3% 9 月 月 5 日 月 4 日 童伟 董事、总 男 1981 年 2022 年 9 2025 年 9 0 0 0 0% 经理 10 月 月 5 日 月 4 日 赵丙 董事、副 男 1977 年 2022 年 9 2025 年 9 0 0 0 0% 胜 总经理 5 月 月 5 日 月 4 日 刘海 董事、董 女 1977 年 2022 年 9 2025 年 9 0 0 0 0% 波 事会秘书 7 月 月 5 日 月 4 日 高晶 监事会主 女 1984 年 2022 年 9 2025 年 9 0 0 0 0% 席 3 月 月 5 日 月 4 日 王建 监事 女 1979 年 2022 年 9 2025 年 9 0 0 0 0% 军 6 月 月 5 日 月 4 日 李静 监事 女 1983 年 2022 年 9 2025 年 9 0 0 0 0% 12 月 月 5 日 月 4 日 王振 财务总监 女 1965 年 2022 年 9 2025 年 9 0 0 0 0% 莲 6 月 月 5 日 月 4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东和王洁系夫妻关系,董事长陈梓莹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东和王洁夫妇之女。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46 0 0 46 生产人员 238 0 45 193 销售人员 4 2 0 6 技术人员 24 0 0 24 财务人员 8 0 0 8 行政人员 18 0 0 18 员工总计 338 2 45 295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1 1 本科 48 48 专科 145 123 专科以下 144 123 员工总计 338 295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一)员工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大力完善培训体系建设。通过人事行政部进行实施,积极组织各类培训,根据各层级员工设立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强化人员基本素质、专业业务能力,有效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进一步适应公司发展要求。 (三)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重大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股份公司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同时,公司还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涵盖了风险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管理,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的特点和公司成立以来的管理经验,保证了内控制度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和外部宏观环境及政策法规的持续变化,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之改变,公司将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成立以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均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建立了与业务体系配套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职能机构,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在业务上完全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无同业竞争关系。 2、资产独立: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来,承继了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未以资产、信用为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担保,也未将公司的借款或授信额度转借给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报告期内,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和其他资源被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机构独立:公司机构独立,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自成立以来,公司逐步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公司各部门独立履行职能,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4、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和任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等均是公司专职人员,且在本公司领薪,均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关联公司任职及领取报酬。 5、财务独立:公司成立以来,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并配备了相关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地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