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151 证券简称:恒基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151 恒基股份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9,083,710.0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04,981,780.1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 2024 年度拟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在 2024 年度任何时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操作。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00 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4 年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担保方式为公司房地产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恒基材料成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恒基材料成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材料成型”) 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符合金融机构的融资条件,公司预计向恒基材料成型提供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和单笔担保金额以实际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经营执照复印件;5、办理登记手续,可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00-10:00 (三)登记地点: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祥涛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东段苏庄桥西 300 米路南 联系电话:0530-6320878 传 真:0530-6320878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