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旭光: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9日查看PDF原文
分享到:
             0

            本科                                        9                          8

            专科                                        55                          69

            专科以下                                    476                        556

          员工总计                                    540                        633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薪酬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的年度报酬均依据公司制定的有关工资管理和等级标准的规定按月发放,年末根据公司效益情况及考核结果发放效益工资。


  2.培训计划:公司一直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培训计划与人才培育项目,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一线员工的操作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管理者提升培训等,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以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双赢共进。

  3.离退休职工情况:公司实行全员聘用制,无需承担离退休职工的费用。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议事以及表决程序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相关负责人都已做到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经董事会评估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运作,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系统、采购系统和销售系统,拥有与上述经营相适应的生产和管理人员及组织机构,具有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场所、机器、设备。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因此,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资产独立性

  公司资产与股东或关联方的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的机器设备、设施、专利权及其他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或关联方共用的情况。截至报告期,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充分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拥有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实施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承诺“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如果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对公司就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进行处罚或要求补缴,本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支付,并承担相关费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4.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内部控制完整、有效。

  5.机构独立性

  公司机构设置完整。按照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置了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公司组织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东干预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适应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相关制度均能得到贯彻执行,未发现重大缺陷。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确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严格贯彻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持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并从企业稳健发展的角度持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4、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要求建立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差错。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了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众环审字(2024)0300536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29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胡永波                    余元园

                                      1 年                      5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25

                            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4)0300536
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旭光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江旭光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旭光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其他信息

  浙江旭光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3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浙江旭光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江旭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浙江旭光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浙江旭光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分享到: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