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62 证券简称:浙江旭光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珠燕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7,500,166.0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1,822,066.12 元。鉴于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股东意愿,对 2023 年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 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 1500 万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2,500,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报告并报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洪旭光、王珠燕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