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望文化: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9日查看PDF原文
,571,812.11

                合计                                  8,013,709.39                6,830,170.73

二、按经营地区分类

华南地区                                              8,013,709.39                6,830,170.73

                合计                                  8,013,709.39                6,830,170.73

三、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8,013,709.39                6,830,170.73

                合计                                  8,013,709.39                6,830,170.73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例(%)

广州市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47,943.39            25.56

初颜未来(广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691,524.48            8.63

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602,173.32            7.51

深圳赤炫创意策划有限公司                                  488,679.23            6.10

广州星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60,595.27            5.75

                合计                                  4,290,915.69            53.55

  (五)  投资收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51,264.61                  57,309.58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1,264.61                  57,309.58

                合计                                    51,264.61                  57,309.58

  十五、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        4,663.95

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        51,264.61

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项目                                  金额          说明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等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08.7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20.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51,698.80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18                -0.28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79                -0.28                -0.28

                                          广州曦望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根据解释 16 号: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
溯应用,该变更对 2023 年 1 月 1 日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74.60                  5,474.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07.47                  5,407.47

      未分配利润                        67.13                    67.13

      所得税费用                        -67.13                    -67.13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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