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合同义务到期期限为 1-12 个月。长期借款合同义务于 2027 年到期。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的表决权比例
的持股比例(%)
(%)
辽宁志成投资控 实业投资,投
辽宁省 4000 万元 56.0378 56.0378
股股份有限公司 资管理、咨询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六、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刘潇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股东
赵越 刘潇的配偶
印文鹏 本公司的母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羽瑶 本公司之子公司莱睿普思股东
王忠波 本公司之子公司莱睿普思股东王羽瑶父亲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关联方资金拆借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莱睿普思向王忠波无息借款 1000 万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偿还。王忠波系子公司莱睿普思股东王羽瑶的父亲。
2、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2023 年 11 月,本公司向龙江银行大庆润丰支行短期借款 1000 万元,于 2024
年 9 月到期,由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刘潇、赵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辽宁志成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信用反担保,本公司以专利权和对特定债务人未来五年内的应收账款债权对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反担保 担保是否
方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备注
完毕
中国光大银 债务履行期限
刘潇 行股份有限 1,000.00 2023-11-10 届满之日起三 否 (1)
公司大庆分 年
行
刘潇、赵越、黑
龙江莱睿普思 广发银行股 债务履行期限
环境科技发展 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23-6-30 届满之日起三 否 (2)
有限公司、辽宁 大庆支行 年
志成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银行股 债务履行期限
刘潇、赵越 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23-4-28 届满之次日起 否 (3)
大庆分行炼 三年
化支行
黑龙江省鑫正 龙江银行股 债务履行期限
融资担保集团 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23-11-28 届满之次日起 否 (4)
有限公司、刘 大庆润丰支 三年
潇、赵越 行
中国邮政储
刘潇、赵越 蓄银行股份 1,000.00 2023-9-22 2025-9-18 否 (5)
有限公司大
庆市分行
兴业银行股 债务履行期限
刘潇、赵越 份有限公司 800.00 2023-11-7 届满之日起三 否 (6)
哈尔滨分行 年
刘潇、赵越、辽 中国工商银 债务履行期限
宁志成投资控 行股份有限 3,300.00 2023-12-25 届满之次日起 否 (7)
股股份有限公 公司大庆油 两年
司 田支行
中国民生银 债务履行期限
刘潇、赵越 行股份有限 1,000.00 2023-12-14 届满之日起三 否 (8)
公司大庆分 年
行
刘潇 汇通信诚租 4.30 2021-7-2 2024-7-2 否 (9)
赁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汽
刘潇 车金融有限 18.00 2021-7-1 2026-7-1 否 (9)
责任公司
刘潇 汇通信诚租 22.37 2021-8-12 2024-8-12 否 (9)
赁有限公司
刘潇 汇通信诚租 60.04 2021-6-28 2024-6-28 否 (9)
赁有限公司
大庆亿鑫化工 龙江银行股 债务履行期限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7,200.00 2023-3-2 届满之次日起 否 (10)
刘潇、赵越 大庆润丰支 三年
行
大庆亿鑫化工 龙江银行股 债务履行期限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23-3-22 届满之次日起 否 (11)
刘潇、赵越 大庆润丰支 三年
行
关联方担保情况说明:
(1)2023 年 11 月,本公司向中国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短期借款 1000
万元,于 2024 年 11 月到期,刘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2023 年 6 月,本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支行短期借款 1000 万元,于
2024 年 6 月到期,2023 年 12 月已全额偿还借款。刘潇、赵越、黑龙江莱睿普思环境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辽宁志成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2023 年 4 月,本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炼化支行短期借款 5000
万元,于 2024 年 4 月到期,2023 年度已偿还借款 2000 万元。本公司以特定石油产品买卖
合同 DBHS-2022-W-1249 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质押,刘潇、赵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4)2023 年 11 月,本公司向龙江银行大庆润丰支行短期借款 1000 万元,于 2024 年 9
月到期,由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刘潇、赵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辽宁志成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信用反担保,本公司以专利权和对特定债务人未来五年内的应收账款债权对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5)2023 年 9 月,本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分行短期借款 1000
万元,于 2024 年 9 月到期,刘潇、赵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 2023 年 09 月 19 日
起至 2025 年 09 月 18 日。
(6)2023 年 11 月,本公司向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