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59
技术人员 454 58 396
行政人员 83 10 73
管理人员 12 1 13
财务人员 9 1 10
员工总计 625 2 76 551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2 1
硕士 32 26
本科 328 299
专科 242 194
专科以下 21 31
员工总计 625 551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公司人员结构稳定,组织架构完善。
人才引进方面公司:公司现已与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还与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为公司提供技术人才。
招聘方面:通过各大线上招聘渠道、线下人才市场、校园招聘、公司内部推荐、猎头等多种招聘渠道,全面启动人才培养、储备机制,在招聘人才的基础上更着重与人才的培养,具备完善、系统的人才储备计划,为公司的稳步前进积蓄力量。
公司培训方面: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化推进,积极推广新方法、新技术在员工能力提升中的应用。强调培训和业务的深度结合,针对公司年度业务策略和业务开展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各类专项培训。
公司员工薪酬:员工薪酬主要由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保密费、各项补助、年度绩效奖金等组成,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部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年度绩效挂钩。
截至目前暂无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已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分权与制衡为特征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形成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基本能够按照 《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今后,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监管机构出台的新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公司重大决策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息披露制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情况。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资产独立情况。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标、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及相关业务资质,不存在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关联方进行经营的情况。
3、人员独立情况。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财务独立情况。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监管体系,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5、机构独立情况。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也不存在股东单位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执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 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了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永证审字(2024)第 146125 号
审计机构名称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29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 侯增玉 马晓琳
字年限 1 年 1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30.00
审 计 报 告
永证审字(2024)第 146125 号
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智软件”)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智软件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众智软件,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众智软件 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80,373,591.14 元,分为技术开发、外购软硬件销售、技术
服务、标准软件销售、会务服务。不同类别的收入确认因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的特定条款和条件的不同而不同。
营业收入是众智软件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