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264 证券简称:中舟环保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武汉中舟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军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召开 董事会及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各项职权,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公司总经理在生产经营、安全管 理、产品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汇总,并提出了工作中需改进的地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 总体分析,并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详细的变动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制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254,925.09 元,公司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54,925.09 元。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应分配股数 38,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40,000.00 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公司业务,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专业报告。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拟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为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 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 年。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额度内投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 点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 四路 2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中舟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武汉中舟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