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780 证券简称:新之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9 日以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杰卡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9 日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龚杰卡、陆增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议案内容: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1.议案内容: 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青 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