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650 证券简称:之维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0 日以短信或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福建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 2023 年度的工作 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2023 年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 计,并于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4)第 0062 号),公 司编制《2023 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4)第 0062 号),编制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川华 信审 (2024)第 0062 号审计报告为基础,分析预测了公司环境、 行业状况 及经济发展前景,根据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构 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20 召开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解释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 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 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 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 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各项 财务指标和财务数据,确认本年度不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不作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4)第 0062 号审计报告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10,102,962.97 元,未弥补亏损- 10,102,962.97 元,公司股本总额 22,1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 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详见《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