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7557 证券简称:京德嘉润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京德嘉润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9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557 京德嘉润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天津众磊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韩俊旭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京德嘉润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现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现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公司 2023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参照公司 2023 年经营及财务情况,并综合 2024 年宏观经济预期、公司经营计划等因 公告编号:2024-009 素,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 年度不分红。 (七)审议《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0:00 至 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京德嘉润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公告编号:2024-009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正华; 联系电话:010-84473170; 联系传真:010-8409839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3 层 50311。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京德嘉润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德嘉润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