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运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29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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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8072        证券简称:鑫运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鑫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11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072        鑫运通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两名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东鑫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告编号:2024-011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13,522,280.68 元,未弥补亏损-13,522,280.68 元,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22,450,000 元的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山东鑫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八)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聊城开发区支行申请抵押贷款暨关联担保》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山东鑫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聊城开发区支行申请 112 万元资
 金贷款。公司以股东于钱名下房产作抵押担保。具体信贷品种、金额、币种、 期限、用途等以公司国工商银行聊城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委

                                                                          公告编号:2024-011

 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该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 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8 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德福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北华建壹街区 7 栋办公楼 7-901-2 室。联系电话:0635-8903888
(二)会议费用:参会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鑫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鑫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山东鑫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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