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期货: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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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由于新兴铸管(浙江)铜业
                                                          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被杭
                                                          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正式裁定进入
                                                          破产重整程序,睦盛投资依法向其
                                                          破产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2023 年
                                                          6 月 29 日,睦盛投资收到了管理人
                                                          邮寄的纸质版通知书,对睦盛投资
                                                          的债权复核为不予确认。目前睦盛
                                                          投资仍在持续争取该项债权的确认
                                                          事宜。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存有一项未结案的重大诉讼,即全资子公司睦盛投资与上海京坤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新兴铸管(浙江)铜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该案涉及的刑事部分已经法院一审、二审审理判决,两级法院均认定被告人付海良、王坚、杜智君合同诈骗罪成立。鉴于该案件刑事部分已完结,睦盛投资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上海京坤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城市
建设控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本起案件已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开庭审理。

  2023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结果是:一、被告上海
京坤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睦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76,417,400.13 元及违约金 6,000,000 元;二、被告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京坤实业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判决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原告睦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23 年 5 月 10 日,睦盛投资依据上诉判决向法院申请的强制执行申请已正式立案。11 月 6 日,睦
盛投资收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法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上海京坤实业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续执行的条件,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后续将继续积极寻求被告的相关财产,同时积极联系刑事判决法官关于追赃事宜,争取追偿到更多的款项。

  另外,由于新兴铸管(浙江)铜业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被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正式裁定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睦盛投资依法向其破产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2022 年 5 月 11 日,睦盛投资参加了
新兴铸管(浙江)铜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的线上会议。2022 年 5 月 26 日,新兴铸管(浙
江)铜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已经债权人同意并公告。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收到破产重整管理人的
通知,睦盛投资申报的债权不被确认。2022 年 9 月 15 日,睦盛投资向破产重整管理人提交了债权异议
申请书。2023 年 6 月 29 日,睦盛投资收到了管理人邮寄的纸质版通知书,对睦盛投资的债权复核为不
予确认。目前睦盛投资仍在持续争取该项债权的确认事宜。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已在 2018 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对本案件涉及的应收账款债权进行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30,400,000.00      92,411.99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              -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              -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6.其他                                                              0.00          0.00

                          总计                              30,400,000.00      92,411.99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                                                    -            -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            -

提供财务资助                                                            -            -

提供担保                                                                -            -

委托理财                                                                -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存款                                                                    -              -

贷款                                                                    -              -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助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合理、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及关联方利益的行为。(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违规关联交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况

公司        2015年8月27        -        挂牌      信息披露  公 司 已 出 具 承  正在履行中
                日                                保持一致  诺:“本次挂牌

                                                    和同步的  前所属上市公司

                                                    承诺      符合证券交易所

                                                              及监管部门要求

                                                              并充分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公

                                                              司挂牌前后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并保持与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的

                                                              一致和同步”

实际控制人 2022年4月28        -        收购      股权转让  海航资本等出具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日                                存在法律  承诺函:中黑华

                                                    瑕疵的承  东与中房华东因

                                                    诺        国有股份转让存

                                                              在瑕疵而导致海

                                                              航期货遭受任何

                                                              处罚或损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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