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期货: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查看PDF原文
分享到:
 人邮寄的纸质版通知书,对睦盛投资的债权复核为不予确认。
                                  目前睦盛投资仍在持续争取该项债权的确认事宜。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已在 2018 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对本案
                                  件涉及的应收账款债权进行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期货交易采用收取保证金的形式进行,近年来,期货市场
                                  受国内外各种因素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在极端行情下,公司
10.客户信用风险                    可能面临因客户在保证金不足时未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
                                  仓而导致保证金透支或穿仓的风险,以及客户在期货交易或交
                                  割中违约,导致公司须先行履约再向客户追偿,可能发生追偿
                                  不成的风险。

                                      2022 年 4 月 24 日,法院裁定确认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
                                  公司已执行完毕《重整计划》,该裁定为终审裁定;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将由长江
                                  租赁变更为海航资本,实际控制人由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变
                                  更为无实际控制人。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通知,长江租赁持有海航期货的 91.09%股权已于 7 月
                                  19 日变更登记至海航资本名下。此次变更完成前,长江租赁所
11.股权变动风险                    持有海航期货的 455,450,000 股股份中有 453,620,000 股股份处
                                  于质押状态(占海航期货总股本的 90.72%),此次变更完成后,
                                  海航资本所持有海航期货的 455,450,000 股股份处于未质押状
                                  态。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等的规定,期货
                                  公司变更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尚未获得证监会批准。
                                  上述股权变动情况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为优化治理结构,推动公司实现更好发展,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间接股东海航信管发布了《海航期货战略投资者招募
                                  公告》,公开为公司招募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对战略投资者招
                                  募条件、招募流程等进行了明确,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此
                                  次战略投资者招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公司将持
                                  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三.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是 √否        三.二.(二)

源的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三.二.(三)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及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    □是 √否

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四)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三.二.(五)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临时公告  性质  案由  是否      涉案      是否形成        案件进展或执行情况

  索引                  结案      金额      预计负债

2018-009    原告/  合同  否    76,417,400.13  否        2023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
2019-006    申请  纠纷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
2019-055    人                                            判决结果是:一、被告上海京坤实
2020-027                                                  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睦盛投资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支付货款 76,417,400.13 元
                                                          及违约金 6,000,000 元;二、被告
                                                          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安徽有限公
                                                          司对被告上海京坤实业有限公司上


                                                          述第一项判决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
                                                          分之一向原告睦盛投资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23 年 5 月 10 日,睦盛投资依据上
                                                          诉判决向法院申请的强制执行申请
                                                          已正式立案。11 月 6 日,睦盛投资
                                                          收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的民事裁定
                                                          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法院认为,
                                                          本案被执行人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
                                                          团安徽有限公司、上海京坤实业有
                                                          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
                                                          续执行的条件,应终结本次执行程
                                                          序。公司后续将继续积极寻求被告
                                                          的相关财产,同时积极联系刑事判
                                                          决法官关于追赃事宜,争取追偿到
                                                          更多的款项。

                          
分享到: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