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华冶: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3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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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777        证券简称:兰州华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葛遵利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95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95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95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95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对公司经营基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所有者权益情况、现金流量情况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经审议,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95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对 2024 年经营目标、利润预算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95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95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合作已 11 年,在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公正严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加以评价,考虑到业务的连续性及对公司的了解程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95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及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范围对《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95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庭、张晓强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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