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9839 证券简称:欣宝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欣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江苏欣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9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欣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85.71%股份的股东张爱东书面提交的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请在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501,152.7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30,8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30,8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4,64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 公告编号:2024-010 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张爱东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张爱东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加江苏欣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案函》 江苏欣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