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375 证券简称:丰江电池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细沥村沥裕街 163 号公司一楼培训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黄国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023,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6,023,3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6,023,3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6,023,3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6,023,3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及持续性经营资金需求, 保障公司业务的拓展,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后,决定 2023 年不派发现金股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6,023,3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6,023,3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323,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黄国林和汤维斌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五) 关于公司<2023 100 100% 0 0% 0 0%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七) 关于预计公司 100 100% 0 0% 0% 2024 年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芮彤、梁芊芊 (三)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