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股份: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4月3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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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4189        证券简称:惠同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占股本              占股本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时间  方式
                            比例                比例

浙 江 合计持  13,127,702 39.5699% 13,270,400      40% 2024  竞价
鹏 晟 有股份                                            年 4

新 材 其中:  13,127,702 39.5699% 13,270,400      40% 月29

料 科 无限售                                            日

技 有 股份
限 公
司    有限售

      股份

朱 春 合计持  5,351,463 16.1305%  5,031,463 15.1660% 2024  竞价
树    有股份                                            年 4

      其中:    351,463  1.0594%    31,463  0.0948% 月29

      无限售                                            日

      股份

                5,000,000 15.0711%  5,000,000 15.0711%


                                                                          公告编号:2024-010

      有限售

      股份

(二)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法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浙江鹏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欣东

      实际控制人                          张道静

        成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21 日

  注册资本(单位:元)                    10,000,000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牡丹亭东路358号

                          纸制品制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浙江鹏瑞控股实业集团有限 60%,叶欣东 4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3590574193K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2、 自然人基本信息

          姓名                            朱春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牡丹亭东路 358
      住所/通讯地址

                                              号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鹏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月29日通过竞价方式增持惠同股份142698 股,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惠同股份 13270400

                                                                          公告编号:2024-010

股,拥有权益比例从 39.5699%变动为 40.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春树2024年4月29日通过竞价方式减持惠同股份3200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惠同股份 5031463 股,拥有权益比例从16.1305%变动为 15.1660%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所涉投资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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