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华德: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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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此外,公司在《公司章程》中 对投资者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规定,同时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了回避表 决制度。
 (一)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董事认真履行董事义务,依 法行使董事权利。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监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监事认真履行监事义务,依 法行使监事权利。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工作、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 的执行、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相对规范的管理体系,各项生 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可以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依法平等行使自身的合法权利。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各自职责权限依法行使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经营层严格执行股东大 会
 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将进一步 按照股转系统的要求,接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机构的持续督导,广泛认真听取所有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对于治理机制和经营管理的意见,有效落实公司治理机制的不断改进,进一步提高法人治理 水平,公司在未来的治理实践中,将继续密切关注监管机构出台的新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 定及更新相应的管理制度,促进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完善。

    公司的治理制度与组织结构符合《公司法》及其它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经 营管理需要,并为股东(投资者)提供合适的保护,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 决权
 等权利。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 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截止本年度报告披露日,监事会在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 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主营业务是开展美化智能天线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为下游客户提 供个性化的美化智能天线产品服务。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 织结
 构,拥有完全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 算和决策,包括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与股东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 股东的情况,同时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完全不依赖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经营的业务 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因此,公司业 务具有完整性、独立性。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是由盛华德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公司拥 有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生产车间及检测实验室,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 具、
 办公设备及其他资产的权属,不存在依赖股东资产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 不存在与股东共有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对拥有的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 算和管理。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对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况。 公司目前合法拥有业务经营所必需的土地、房产、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其他经营设备的所有权或者 使用权,具有独立的运营系统,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3、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聘任产生,

 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 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严格遵 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员工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

  4、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合格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 度,
 并实施严格的财务监督管理,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工作和决策,不受股东或其他单 位干预或控制。公司自设立以来,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公司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独立进行纳税申 报和履行纳税义务。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情形。

  5、机构独立性

    依据公司提供的说明并经查验,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及机 构
 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职能部门,并规定了相应的管理 办法,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经查验,公司上述各 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其设置不 受任何股东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控制;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 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可以完全自主决定机构设置。同时,公司具有独立的办公机构和场 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和独立的服务体系。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决策,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公司没有出 现 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 公司 章程的情形。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对于公司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 高 经济效益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公司已制定并披露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制度,报告期内严格按制度执行,本年度未发生年报重 大差错。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 7 月,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监事换届实行了累
 积投票制度,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监事会监事的选举。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大华审字[2024]0011001299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30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  桂建平        刘晓成        (姓名 3)

 签字年限                  4 年          2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3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  15
 元)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1299 号
 广东盛华德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盛华德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华德)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盛华德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盛华德,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盛华德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3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
 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 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

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盛华德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盛华德管理层负责评估盛华德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盛华德、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盛华德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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