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聚杰金融大厦 11 楼 邮编:100073 电话:010-6335765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3、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北 京 澄 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 E I J I N G C H E N G Y U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location):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泽路 1 6 号 聚 杰 金 融 大 厦 1 1 楼 11/F,JUJIE FINANCIAL BUILDING,16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63357658 邮编(postcode):100073 审 计 报 告 澄宇审字(2024)第 0108 号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控股”)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亚美控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亚美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所述,公司目前经常性业务持续亏损,本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019.81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 司累计亏损已达 167,477.37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5,117.50 万元,上述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信息 亚美控股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亚美控股2023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亚美控股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亚美控股、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亚美控股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亚美控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亚美控股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89号2号楼6楼6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国凤凰大厦2栋19楼19D 营业期限:2001-03-14 至 无固定期限 股本:人民币1,433,738,628.00元。 法定代表人:刘梅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等 (三)公司历史沿革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浙江省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于1988年1月21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股票于1990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1年3月14日,公司更名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0001006624。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兰溪市大阙路18号,2001年3月14日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 351号。自2001年3月21日起,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使用的股票简称已由“浙江凤凰”改为“华源制药”。 2006年5月17日起,本公司证券简称由“*ST华药”变更为“*ST源药”。2004年度,公司在原注册资本为130,505,823.00元的基础上,以未分配利润19,575,874.00元转增股本,公司转增后股本总额 150,081,691.00元,其中已流通股份为82,045,583股。 2005年8月30日,公司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8月5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900000362984,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园第5栋B314。 2011年9月9日,公司名称变更为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横琴镇红旗村宝中路3号4号楼4030 室。2016年5月24日,公司经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居批准,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4007032287149的营业执照。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9313(集中办公区) 。 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2020)粤04破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书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投入3.84亿元款项投入作为资本公积,按照调增后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5.32股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243,394,950股,每股面值1元。2021年6月公司转增后股本总额为1,433,738,628.00元。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批准报出。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及合并范围的变化,详见附注八、九。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 年修订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