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7。
26、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
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3,881.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6,367.76
未分配利润 146,849.31
少数股东权益 664.16
合并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3 年度)
所得税费用 -99,925.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100,311.97
“-”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386.54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2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36,915.82 530,749.38 1,667,665.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3,161.34 483,161.34
未分配利润 8,489,839.31 26,355.56 8,516,194.87
少数股东权益 838,099.66 21,232.48 859,332.14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年度)
所得税费用 266,879.39 59,543.76 326,423.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5,265.45 -44,087.32 961,178.13
(净亏损以“-”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452,827.62 -15,456.44 -468,284.06
号填列)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2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4,298.96 867,097.60 2,041,396.56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9,965.80 759,965.80
未分配利润 8,480,673.86 70,442.88 8,551,116.74
少数股东权益 -59,072.72 36,688.92 -22,383.80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
增值税 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 6%
余额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5%
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奥测世纪(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
奥测河北电子产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5%
奥测世纪(天津)技术有限公司 15%
奥测(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
奥测世纪检测认证(苏州)有限公司 20%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11002609,
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
率。
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测世纪(天津)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取得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12000606,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2023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以下简称“财税 2022 年 13 号公告”)第一条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170,000.00 245,588.37
银行存款 4,090,541.17 4,264,209.77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4,260,541.17 4,509,798.1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2、应收票据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5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50,000.00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1 年以内 12,144,550.43 15,141,495.96
1 至 2 年 1,247,019.09 929,515.21
2 至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