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锐材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08日查看PDF原文
分享到:
证券代码:835257        证券简称:晶锐材料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司治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399,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对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形成《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399,2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指标及项目重大变动进行了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399,2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 2023 年度实际运营情况,对 2024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预
测,编制《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399,2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399,2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399,2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本公司 2015 年股改以来,一直担任本公司的审计事务所,其提交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为有关部门所认可,故提请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399,2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2023 年度监事会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399,2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鹏瑞、邓文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分享到: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