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远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0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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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064        证券简称:广远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

              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长宁区红宝石路 188 号古北 soho A 幢 708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89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冯宾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
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08),本次会议 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2),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2),本次会议的 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2),本次会议的 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2),本次会议的 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3),本次会议的 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4),本次会议的 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曹宗盛、李明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 会的人员和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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