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064 证券简称:广远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 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长宁区红宝石路 188 号古北 soho A 幢 708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89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冯宾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 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08),本次会议 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2),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2),本次会议的 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2),本次会议的 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2),本次会议的 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3),本次会议的 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4),本次会议的 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曹宗盛、李明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 会的人员和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