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358 证券简称:基美影业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76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敬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8,273,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成立以来,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8,273,06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成立以来,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8,273,06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基美影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8,273,06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本次股东大会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8,273,06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8,273,06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8,273,06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规划,建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8,273,06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且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本次《公 司章程》修改的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8,273,06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8,273,06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王菲、唐瑛培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