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2642 证券简称:确信信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确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744,2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6 人,董事马宇平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7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744,2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744,2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744,2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7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744,2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744,2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744,2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拟聘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744,2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静、李雯雯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确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确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确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