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赛能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09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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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6058      证券简称:欧赛能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晓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459,4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列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 20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 2023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暨接受关联担保及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借款暨接受关联担保及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机构聘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单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459,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严昌玉、邓高铸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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