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738 证券简称:振野智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深圳市振野蛋品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34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3 人,董事陈文凯、郑艳霞因公务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34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振野蛋品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深圳市振野蛋品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34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34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3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34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财务决算、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审议公司《2023 年财务决算、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34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8,058,542.3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8,870,382.8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6,373,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振野蛋品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34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深圳市振野蛋 品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深圳市振野蛋品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34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益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婉丽、张梓豪 (三)结论性意见 广东益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益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野蛋品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振野蛋品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益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野蛋品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振野蛋品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