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博技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09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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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989      证券简称:鑫博技术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36 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 19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鹤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78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提请全体股东审议董事长刘鹤群先生提交的《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785,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提请全体股东审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云驰先生提交的《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785,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总结,并起草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全体股东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785,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4 年经营计划,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布局,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起草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全体股东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785,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请全体股东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
号:2024-005)及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785,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所需,本年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785,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785,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货币基金产品、银行理财
  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度拟使用累计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
的货币基金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785,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基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临东、高艳双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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