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6967 证券简称:爱去欧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波爱去欧净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会黄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3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董事陆洲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4-00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3),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形。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4-009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组织编制了《宁波爱去欧净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展望 2024 年,公司组织编制了《宁波爱去欧净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形。 公告编号:2024-009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73,7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方曙光、黄海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一平、黄科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爱去欧净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宁波爱去欧净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爱去欧净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