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095 证券简称:大涵文化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彭春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1 人,席 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在 2023 年里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赋 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对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慎决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健全、业务发展更加顺畅,为公司实现平稳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 。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编制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01)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 00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向股东汇报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0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 元。 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服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完成了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 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勤勉尽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 对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付勇勇 闻圣婷 (三)结论性意见 本律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 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2、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