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72515 证券简称:启创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启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江苏启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原聘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作为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因盈科的日程安排调整,现变更为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 二、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无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本次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对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启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