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7095 证券简称:嘉宝仕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内蒙古嘉宝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江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3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1)、《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 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公告编号:2024-013 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道可特(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冉、陈志强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嘉宝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道可特(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嘉宝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嘉宝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