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美照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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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0073        证券简称:力美照明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檀长根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手续。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82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11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4,824,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4,824,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4,824,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公告编号:2024-011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4,824,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未分配利润及现金结余情况,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4,824,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1

1.议案内容:

  《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4,824,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卫明,黄克宗。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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