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571 证券简称:宏正设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长单德贵先生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德贵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97,146,7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4 人,董事徐文辉、胡瑜、戴锋因出差缺席 ;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列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7,146,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7,146,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7,146,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7,146,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 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7,146,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 审议通过《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43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单德贵、徐文辉、胡瑜、徐奇立、陈立新、徐伟、王宏、马俊、沈陆巍、倪剑敏、陈超、包学勤、潘笑农、唐杰、黄定、王越、金善民、洪峰、朱文成、陈彩琴、钟瑞英、张国民、马毓敏、方霞、沈俶成、陆炳法、沈峰 (七) 审议通过《预计 2024 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7,146,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开展 EPC 业务向中国人民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并提供反担保》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开展 EPC 业务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中国人民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购买累计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并向保险公司提供对应保险金额的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7,146,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九) 审议通过《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银行贷款总额》 1.议案内容: 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 2024 年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总额累计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 年的贷款,最终贷款金额、利息和使用期限以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和银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7,146,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202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7,146,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7,146,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追认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宏正工程设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43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单德贵、徐文辉、胡瑜、徐奇立、陈立新、徐伟、王宏、马俊、沈陆巍、倪剑敏、陈超、包学勤、潘笑农、唐杰、黄定、王越、金善民、洪峰、朱文成、陈彩琴、钟瑞英、张国民、马毓敏、方霞、沈俶成、陆炳法、沈峰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7,146,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燃、张舒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宏正设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